2018年10月22日 星期一

頻率與週期-討論與傳達

今天讓學生用「週期」造句,句子裡面必須包含「週期」這兩個字,具體的時間和事件
結果學生大當機,彷彿在自然科的課程中不需要語句一樣,要在自然科中說出超過兩個字好像就要他們的命一樣...
處理完之後,再用「頻率」作一樣的事情,然後請他們比較這兩個詞,我們在使用時的差異...
這些事情的理解,遠遠比我們想像中的困難。我覺得以往真的太輕忽了。打迷糊仗,以為他們會寫計算題,寫出數字,就是知道意義了。其實還真的不一定哪...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